2005年长春市普通高中第一批录取分数线确定,城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426分,第一批录取7月12日开始。
在第一批录取中,首先录取东北师大附中等11所学校的统招生,再录取这11所学校的自费生,最后录取长春市第一中学等其它学校的统招生。报考东方实验中学、日章学园长春高中、长春英华女子高中统招志愿的考生,按照考生填报志愿的顺序录取。具体录取办法根据招生计划,依据考生所填报志愿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期间,考生可通过长春招生信息网(http://cczsbchangchun.jl.cn)查询录取结果。
长春市招生部门要求各普通高中严格实行“三限政策”,即限制分数、限制人数、限制钱数;招生工作务必做到“三个公开”,即招生计划公开、收费标准公开、录取结果公开。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突破计划招生。部分普通高中招收的“国际交流班”、“双语教学班”,实行单独计划,单独录取、单独编班。
招生部门提醒考生,第二次填报志愿的时间是7月14日至7月20日,第一次未被录取的考生,一定要按时、按要求到毕业学校参加第二次填报志愿,切不要因为未及时填报志愿而影响录取。但是第一批已被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第二次填报志愿。今年长春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行“阳光工程”,不搞暗箱操作,实行网上录取,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中介人,以免上当受骗。(记者金姝)
2005 年长春市普通高中第一批录取分数线
学校 统招
市第十七中学 536.5
市第二十九中学 482.5
长春报业希望高中(普通班) 534.5
长春报业希望高中(双特生) 531.5
一汽集团第三中学(面向社会) 518.5
一汽集团第三中学(面向厂区) 503.5
东方实验中学 521.5
日章学园长春高中 554
长春英华女子高中 470.5
学校 统招 自费
长春外国语学校(城区) 525 451
东北师大附属实验学校 548 509
长春育文中学 524.5 486.5
市第一中学 534.5
市第五中学 550.5
市第七中学 527
市第八中学 550.5
市第十中学 517.5
市第十二中学 503.5
学校 统招 自费
东北师大附中 581.5 574.5
省实验中学 573.5 567
市十一高中 571.5 565.5
市实验中学 567.5 559
市第六中学 546 476
市第二实验中学 562.5 552.5
市第二中学 559 538.5
一汽集团第六中学 534.5 475
长春外国语学校(本校生) 55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