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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秋起 成都市6城区中职生可以享受学费补助

日期:2007-05-17 01:02:02  点击:  作者:  来源:

 日前,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了我市新出台的一系列教育惠民政策,决定从2007年起对我市9个远郊区(市)县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新生实施与就读普通高中缴纳相同学费的政策,中等职业学校高于普通高中的学费差额部分由政府根据不同类别进行学费补助。从2007年秋季起,凡是正住户籍在六城区,从2007年秋季起进入所在区职业教育联席会成员学校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初中毕业生和未升学的高中毕业生,可享受每生每学年500-2500元的学费补贴。另外,生活困难家庭子女选择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学费由政府全额资助。

  金牛区:每生将享受1000元/年的学费补助;城市低保家庭、计划生育“三结合”户、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和涉农困难户子女还可享受全额职教学费补贴。

  青羊区:正住户籍在青羊区,从2007年秋季起在青苏职中、社区教育学院、民办成都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校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初中毕业生和未升学的高中毕业生,每生将享受1500元-2500元/年的学费补贴。

  武侯区:每生将享受1200元/年的学费补助;对低保家庭、烈士子女、残疾人子女还将实行全额学费补贴。

  锦江区:每生将享受500元-1000元/年的学费补助;城市低保家庭、计划生育“三结合”户、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和涉农困难子女就读区属公办职业中学的将享受全额中职学费补贴。

  成华区:每生将享受1000元/年的学费补助。

  高新区:正住户籍在高新区,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农村居民子女和失地农民子女学费高于1200元/年的每生将享受1200元/年学费补助;低于1200元/年的,政府将按实际学费对其进行学费补助。